今天是1/11,所有都完成了!
同工應該感到 released and relieved 吧?
不過很可能心和腦及手已飛到 11月的大活動了......我們都是這樣子的。
是好是壞呢?每完成一件事,哪怕是多麼小的事,總應坐下來,喝一杯熱飲,拍拍自己,享受完成一件事的成就感與滿足感......
哪有時間想這些?得閒死唔得閒病!
咪住!要病的時候,能拒絕嗎?
能夠在完成一件工作,衝往下一個工作前,欣賞一下自己努力的成果,不是神賜給我們當得的分麼?
「我所見為善為美的,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,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,因為這是他的分。」(傳道書5:18)
起碼心理會健康很多!
2007年11月1日星期四
完成!完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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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好少啦, :P, 香港人都慣左做得到係應份, 完成一個工序馬上又接下個job, 享受自己作工的成果啊, :P 總好像是退休後的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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